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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在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,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如何计算?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-07-19 15:10:14点击:225

信息摘要:

在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,提取公积金的额度计算主要依据购房类型(新房/二手房)、支付方式(全款/贷款)及当地公积金政策,核心原则是“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或贷款本息,且不超过账户余额”。以下是具体规则的梳理:

一、全款购房的提取额度

若职工(及配偶)未使用住房贷款,全额支付房款,提取额度通常遵循:

提取总额 ≤ 购房总价款,且 ≤ 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(含配偶账户)。

注:部分城市可能要求提取时点为购房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(如2年内),且需提供购房合同、发票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。

二、贷款购房的提取额度

若使用住房贷款(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),提取规则分两种情况:

1. 偿还公积金贷款

若办理公积金贷款,部分城市允许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(直接抵扣贷款本金),额度通常为:

提取额 ≤ 贷款剩余本金,且 ≤ 账户余额。

2. 偿还商业贷款或其他贷款

若为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,提取规则更常见:

按年提取:每年可提取一次,额度为当年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(需提供还款流水)。

按月提取(部分城市试点):每月提取额为当月应还贷款本息(需签订委托提取协议)。

注:无论哪种方式,提取总额均不超过贷款本息总和,且不超过账户余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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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特殊情况的额度限制

二手房提取:部分城市以契税计税金额或房屋评估价作为购房总价依据(取较低值),提取额不超过该金额。

异地购房:需符合购房地与户籍地/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政策,额度计算与本地购房一致。

共有产权房:若与他人共有产权,提取额按职工所占份额比例计算(如占50%,则提取额≤总房款×50%)。

四、关键限制条件

账户余额要求:提取后公积金账户需保留一定余额(如不低于100元或最近月缴存额的6倍,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)。

提取次数限制:全款购房通常仅能提取一次;贷款购房按年/月提取,次数根据贷款期限而定。

材料要求:需提供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、还款流水、身份证、银行卡等材料(二手房需额外提供契税完税凭证)。

总结公式

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= min(实际购房支出/贷款本息总额,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)

各地公积金政策存在差异(如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一线城市可能有额外限制),建议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12329热线确认具体规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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